积庆实业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东莞市积庆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东莞市积庆实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9月
2018年9月8日,东莞市积庆实业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自行组织验收。
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概况
东莞市积庆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田心139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占地面积1100m2,建筑面1500,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生产,项目年生产塑胶制品50t。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名称
耗用量
用途
备注
1
PP塑胶原料
52t/a
注塑、吹塑
外购,储存于原料仓库
2
PE塑胶原料
注塑、吹塑
外购,储存于原料仓库
3
ABS塑胶原料
注塑、吹塑
外购,储存于原料仓库
4
色粉
200kg/a
着色
外购,储存于原料仓库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或规格
数量
备注
1
碎料机
/
10台
与环评一致
2
混料机
/
10台
与环评一致
3
吹塑机
/
10台
与环评一致
4
注塑机
/
7台
与环评一致
5
拉管机
/
2台
与环评一致
6
冷却塔
/
3个
与环评一致
7
冷水机
/
3台
与环评一致
8
组装线
/
1条
与环评一致
9
空压机
/
4台
与环评一致
地理位置及四置情况:项目东面为东莞市仲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南面为菜地,西面隔10m为植物龙农业服务中心;北面隔林电路为菜地。
项目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G1、N
图例:固废:S1塑料边角料和次品,S2废包装材料,S3废活性炭;
废气:G1混料、破碎废气,G2注塑、吹塑及拉管成型废气;
噪声:N生产机械噪声。
工艺流程简述:
① 混料:将外购的塑料原料用混料机进行混料;
② 注塑、吹塑及拉管成型:将混料好的塑料用注塑机、吹塑机及拉管机进行加热成型;
③ 冷却:在成型过程需用水进行冷却,冷却过程用到冷水机和冷却塔;
④ 组装:将成型后的塑料用组装线进行组装;
⑤ 目检:将成品人工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的次品收集后用碎料机进行碎料后回用于生产;
⑥ 破碎:将不合格的次品用碎料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出货:将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包装出货。
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2月企业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东莞市积庆实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月17日取得了关于东莞市积庆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8]351号。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成后的建设内容、规模、主要的原辅材料、主要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都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规划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
污染源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废气
混料、破碎工序
加强机械通风
已落实
注塑、吹塑及拉管成型工序
设置在密闭车间,用1套“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1个,不低于15m
已落实
废水
冷却水
经除菌除垢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已落实
固废
一般固废
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已落实
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
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
各设备、通风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采取适当的隔声、吸声、减振和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已落实
四、验收监测情况:
2018年8月17,18日,建设单位委托东莞市四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
1、检测目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检测。
2、检测内容
2.1废气检测点位布设及检测时间、工况
检测点位
检测因子
检测时间
工况
注塑、吹塑和拉管工序有机废气
处理前
非甲烷总烃
2018-07-27 11:26第一次
2018-07-27 14:31第二次
2018-07-27 17:02第三次
85%
2018-07-28 11:13第一次
2018-07-28 14:04第二次
2018-07-28 17:19第三次
85%
注塑、吹塑和拉管工序有机废气
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2018-07-27 11:26第一次
2018-07-27 14:31第二次
2018-07-27 17:02第三次
85%
2018-07-28 11:13第一次
2018-07-28 14:04第二次
2018-07-28 17:19第三次
85%
检测点位
检测因子
检测时间
工况
厂界东南外1米处
厂界环境噪声
2018-08-17 09:32
85%
2018-08-18 09:21
85%
厂界西南外1米处
厂界环境噪声
2018-08-17 09:38
2018-08-18 09:27
85%
厂界东北外1米处
厂界环境噪声
2018-08-17 09:44
85%
2018-08-18 09:33
85%
3、检测结果及评价
3.1.1 注塑、吹塑和拉管工序有机废气
浓度单位:mg/m3(标况);流量单位:m3/h(标况)
检测点位
排气筒
高度
检测时间
废气流量
检测项目及测试结果
非甲烷总烃
浓度
注塑、吹塑和拉管工序有机废气处理前
——
2018-07-27
第一次
7644
3.92
第二次
7672
3.83
第三次
7705
3.86
2018-07-28
第一次
7719
3.89
第二次
7684
3.82
第三次
7701
3.91
注塑、吹塑和拉管工序有机废气排放口
12米
2018-07-27
第一次
6929
1.17
第二次
6957
1.12
第三次
6908
1.21
2018-07-28
第一次
6914
1.26
第二次
6931
1.20
第三次
6922
1.32
处理前平均值
7688
3.87
排放口平均值
6927
1.21
执行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00
结 果 评 价
达标
注: 1、处理工艺:UV光解+活性炭。
2、“——”表示无。
3.1.2 噪声
检测点位
检测因子
检测结果(昼间)
结果评价
1#厂界东南外1米处
生产噪声
61
达标
2#厂界西南外1米处
生产噪声
64
达标
3#厂界东北外1米处
生产噪声
64
达标
4、检测结论
1、注塑、吹塑和拉管工序排放口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厂界昼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和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可以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因此对大气环境和周边居民影响较小;无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造成影响,噪声满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总体讲,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八、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东莞市积庆实业有限公司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有关要求,废气排放达标,废水不外排,噪声监测结果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积庆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正式投产生产。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同时向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后续要求及验收人员
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环境隐患排查,加强应急演练。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钟传喜、邱玉盛、李干文、孟闯、 王强
公示期:2018年9月12日——10月12日
公示地点:http://www.jiqingshiye.com